航運業處於實現減碳目標的「關鍵十年」

研究報告

面對與其他行業激烈競爭環保燃料,新的2030年航運業減排目標尚難落實。根據船運及海事諮詢機構DNV最新出版的《面向2050年的海事展望》,航運業想要獲得足夠的碳中和燃料供應絕非易事。該報告強調,必須考慮所有減少碳排放的可替代方法並立即採取措施,方可確保未來成功減碳。

2050年實現淨零排放

來自監管部門的脫碳壓力與日俱增。其中,國際海事組織 (IMO) 於今年7月制定了更嚴格的目標,即海運業需要在2030年前實現減碳20%並在2050年左右實現淨零排放。為滿足預計在2030年每年1700萬噸油當量 (Mtoe) 零碳或淨零碳燃料的需求,海事業需要獲得全球碳中和燃料預計供應量的30%至40%,這一比例可謂驚人。因此,船東不應將焦點僅局限在燃料上,而應特別關注當前如何做才能實現能源效率和碳減排的目標。

DNV海事首席執行官柯努特 (Knut Ørbeck-Nilssen) 說:「2020-2029年是航運業的關鍵十年。保障較環保燃料的供應至關重要。然而如果只關注燃料,我們在這十年間就難以專注於轉變航運業,而發表雄心勃勃的未來宣言是遠遠不夠的。我們需要做的是能夠減少碳排放的實際行動。增加能源效率的措施能在當下和2030年前帶來一定的脫碳成效。」

DNV海事首席執行官柯努特 (Knut Ørbeck-Nilssen)

IMO監管法規激勵船東制定減碳計劃

《面向2050年的海事展望》以更新的視角縱覽航運業脫碳的多種監管法規和驅動因素,其中最重要的是新頒布的IMO監管法規、航運業被納入歐盟(EU)碳排放交易體系,以及全生命周期(well-to-wake)要求等。這些監管法規將會提高使用化石燃料的運營成本,激勵船東迅速制定減碳計劃。

DNV海事首席顧問、《海事展望》主要作者Eirik Ovrum表示:「我們的最新報告概括了能在當前帶來脫碳成效的能源增效措施。該報告強調,海事業需要采取多管齊下的方式確保監管法規和相關技術的強力進化,以及確保燃料供應的長期安全性。」

風力輔助推進可節省燃料5%至9%

為了克服脫碳挑戰,業界可以採取一些運營上的能源增效措施,例如採用空氣潤滑系統和風力輔助推進系統。目前已有28艘大型船舶安裝了風力輔助推進系統,目前可節省5%至9%的燃料,而且經過改進後有望節省高達25%的燃料。

此外,船載碳捕獲和儲存 (OCCS) 與核推進等技術能緩解對可持續生物質和可再生電力的爭搶。該報告通過詳細的案例研究對這兩種方案進行了經濟分析,這有助於利益相關方就此類技術做出明智的決策。

報告中的其他發現包括:燃料技術轉型已經開始,訂單總噸位中有一半可在雙燃料引擎中使用液化天然氣 (LNG)、液化石油氣 (LPG) 或甲醇燃料,而去年的訂單噸位中僅有三分之一具備此能力。在已投入運營的船舶中,目前6.5%的噸位可使用替代燃料,而去年僅有5.5%。統計數據還顯示了甲醇和液化石油氣燃料船舶的增長,以及第一個使用氫燃料的新造船項目。目前有數個正在進行的氨燃料船示范項目,潛在的氨燃料新造船訂單也將很快簽署。